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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部张力军:汽车排放标准还要继续提高

日期:2009-3-31   来源:中国标准服务网

  3月11日上午,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题为“当前环境保护形势和任务”的新闻发布会上,表示不会因为车辆保有量增加对环境有影响就不发展汽车产业。他说:“车辆的增加对环境确实是有影响,这是无可置疑的。但是,不能因为对环境有影响,我们就不发展汽车产业,老百姓就不开车,大家都回到骑自行车的时代,这是不现实的,也是不可能的。”

  张力军说:“要解决环境问题,就必须采取一些措施。在机动车的污染物防治上,我们采取了几项措施。第一,提高机动车的排放标准。有的专家形象地说,一辆国Ⅰ以下标准汽车的排放水平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机动车的排放量,所以我们要迅速地提高标准,使现在新出厂的车辆的排放量尽可能地少。去年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国Ⅲ标准,像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一些大城市已经开始实行国Ⅳ或即将实行国Ⅳ标准。

  第二,加大污染比较重的车(也就是国Ⅰ以下标准汽车)的淘汰率。当然,这种淘汰不能仅仅靠行政手段,而是要采取法律、经济、行政等综合手段。像北京市在淘汰国Ⅰ以下标准车辆的时候,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实行了补偿。今年,中央财政也专门安排了一笔资金,用来加速这种高排放汽车的淘汰。

  第三,要加大检测力度,对新车要实行生产一致性的检测。不能仅仅拿你提供的样车来检测,我们要从生产线上就开始进行检查,以达到允许上市的标准。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汽车必须采取治理措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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