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第118号
关于注销广州新高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
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和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》,决定对广州新高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的47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(名单见附件)。
从即日起,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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