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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落实全国彻查问题奶粉有关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10-2-3   来源:天津市西青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科

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

津质技监局食监[2010]49

关于落实全国彻查问题奶粉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市质监局稽查总队、市质检院:

去年以来,部分省市接连查出了乳及乳制品中三聚氰胺超标案件,为此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召开紧急视频会议,部署开展彻底清查2008年问题奶粉的工作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,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及市委市政府彻查问题乳粉工作有关要求,市局决定从2110日开展对我市乳制品企业及以乳粉(炼乳、奶酪)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企业彻查问题奶粉专项行动,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

此次彻查问题奶粉专项行动,市质监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由市局主管局长任组长,食品处、稽查总队及质检院负责人任副组长,各区县局主管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,协调整体工作,落实领导责任。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,设在食品处。

二、迅速行动,全面检查

1、各区县质监局要督促本辖区所有乳制品及以乳粉(炼乳、奶酪)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企业开展自查,逐批次、逐产品全面清查。重点查是否存有2008914前生产经查验三聚氰胺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尚未销毁的问题产品以及2008914前生产尚未销售或存放尚未使用的乳粉(炼乳、奶酪),做到全覆盖,不留死角。企业要向区县质监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并签署有关质量安全“保证书”(见附件1)。主动报告、举报问题奶粉,提供违法线索,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

2、各区县局要组织集中彻查2008年问题乳粉。一查乳制品企业生产存放的乳制品,二查以乳粉(炼乳、奶酪)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企业存放使用的相应原料。对所有经过检查的产品和批次,逐一登记造册。对发现的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乳制品和所有现存的2008914前生产的乳制品,立即就地封存并统一组织依法销毁。

3、加强对乳制品企业及以乳粉(炼乳、奶酪)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企业现有生产情况检查。各区县局要一查乳制品企业生产所使用的乳粉、原料乳是否批批检验合格,成品出厂是否经过批批检验合格,是否有出厂检验报告;二查以乳粉(炼乳、奶酪)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企业使用的乳粉(炼乳、奶酪)是否索证索票、批批检验合格,是否将不合格乳粉(炼乳、奶酪)作为原料投入生产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,对存在故意违法行为的,依法严肃处理,涉嫌犯罪的,及时移送公安机关。

4、各区县局对企业报告、举报及检查中发现其他可能的线索,要履行职责追根溯源,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。对发现的生产加工黑窝点,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,协调有关部门,坚决予以取缔。

三、加大产品抽检力度,严格问题后处理

市局统一组织对乳制品企业及以乳粉(炼乳、奶酪)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企业的原料和成品分别抽样检验。对检查的每家乳制品企业,库存使用的乳粉、炼乳、奶酪、液态乳原料可各抽样一个批次,库存乳制品成品由一个批次原料生产的可抽样一个批次;对检查的以乳粉(炼乳、奶酪)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企业,库存使用的乳粉、炼乳、奶酪原料可各抽样一个批次,上述抽样封存和送样工作由各区县局负责。对以乳粉(炼乳、奶酪)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企业库存成品,将突出重点,由市稽查总队负责抽样封存和送样工作。

市质检院要快速响应,保质保量检验,配合抽样工作,加强技术支撑。各区县质监局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从重从快,依法严格后处理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落实责任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彻查专项行动,立即行动,全力以赴,周密部署,密切配合。逐级落实领导责任,将各项任务责任落实到人,确保完成彻查任务。并严格落实国家对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追究要求。

2、严格“双报告”制度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,确保信息报送及时、准确。建立行动期间信息每日“双报告”制度,即每天下午400前各区县局将当天彻查情况(见附件2表格)同时报告市局和区县政府,未发现问题的实行“零”报告。市质检院将当天检验情况及时反馈区县局,同时汇总报市局此次领导小组办公室。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,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制度。

各单位要做好此次彻查专项行动总结工作,于210下班前将纸质及电子版的总结报告(包括责任落实到人情况和检查企业清单)报市局此次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联系人:蒲浩进 刘棣茜  联系电话:27182061 27182060

  真:27182059     电子邮箱:fphj@tjjjn.gov.cn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二○一○年二月一日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彻查  奶粉  通知

共印2

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   2010年2月1印发

 

附件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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